出版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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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案例(综合题)

  • 试卷价格:VIP独享
  • 年份:2018年
  • 类型:模拟试题
  • 总分:60.00分
  • 总题数:3题
  • 作答:200分钟
试题预览
1、【案例】
2008年4月,甲出版社与张刚签订合同约定:张刚接受甲出版社委托,主编成人教育培训教材《英语听说教程》书稿和配套教学软件。该套教材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并由其出版,但甲出版社应为张刚和其他编写人员署名,并以一次性稿酬形式向编写人员支付报酬。合同签订后,张刚向甲出版社提出,希望由其好友陈平经营的乙发行公司担任该教材的总发行,并出示了本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给乙发行公司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甲出版社同意了。
2009年8月,张刚交稿。甲出版社指派新招聘的编辑王栋审稿。王栋是英语专业应届硕士生,两年前已获得出版专业初级职业资格。他在审读《英语听说教程》稿件时,提出不少很好的意见,负责指导王栋的副编审李群看后很满意。因此,在该书稿退修返回并经三审通过后,出版社又让王栋对全稿进行编辑加工,由李群复核后提交复审、终审审定。在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出版与《英语听说教程》配套的电子出版物光盘后,甲出版社安排王栋与本社相关部门一起用张刚提供的原始电子文件制作了原版盘。
2010年3月,《英语听说教程》出版,该书的面封和扉页署有“张刚主编”,其他编写人员名单列于前勒口,后勒口标有“责任编辑:李群,王栋”和封面设计者姓名;配套的光盘因与图书一起销售,盘面上仅印“《英语听说教程》配套教学软件”字样,装于粘在图书底封里的空白纸袋内。甲出版社随即把该教材委托乙发行公司总发行。
2010年5月,王栋发现,丙公司生产、销售的“跟我学外语”学习机的说明书声称通过上网下载能得到最新的英语听说学习指导,怀疑其中会擅自使用甲出版社的教材。于是,他按照说明书的介绍,登录丙公司网站的“跟我学外语”网页,点击其中“教学软件推荐”项后,进入一个名为“英语电子教材世界”的网站,看到列有数十种包括《英语听说教程》在内的英语教材教学软件。王栋按要求支付费用后得以下载该教学软件。经试用发现,其中内容与《英语听说教程》配套教学软件相同,但文件格式不同,不能在计算机上使用,只能在“跟我学外语”学习机上使用。王栋再次登录“英语电子教材世界”网站,查看其经营者的资料,但是主页上找不到新闻出版总署的互联网出版批准文号。甲出版社再根据“英语电子教材世界”的网址,请求互联网主管部门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帮助确认经营者的身份,但是,在ICP/IP地址信息管理系统中和全国互联网出版单位名录中都没有与该网址对应的资料。
根据这一情况,甲出版社以丙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在法庭上,丙公司辩称:《英语听说教程》面封和扉页的作者署名都是“张刚主编”,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为作者,而著作权应该归属作者所有,甲出版社称自己享有该教材的著作权是违法的;甲出版社作为图书出版者,只享有作者授予的图书专有出版权,而在互联网上传播涉案作品的行为,仅与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关,并没有侵犯甲出版社的图书专有出版权。因此,甲出版社并非真正的权利人,无权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此外,丙公司只是提供了“跟我学外语”学习机的技术数据,让丁信息技术公司据之更改软件的文件格式,以满足用户需求,而将包括涉案作品在内的各种教学软件放到网站上供用户有偿下载的行为,都是丁信息技术公司实施的。如果说这种行为侵权,那也必须由丁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丙公司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
【思考练习】
问题一:
甲出版社是否有权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为什么?
问题二:
从出版行政管理的角度评析甲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A.出版教材没有办理必要手续,是违规的
B.不可委托乙发行公司总发行《英语听说教程》
C.可以安排王栋参与审稿和编辑加工,但不能让其与李群一起作为责任编辑署名
D.不能自行制作电子出版物光盘,应该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制作单位制作
E.所出光盘的著录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定
问题三:
为什么问题二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正确的?
问题四:
丙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为什么?
问题五:
丁公司除侵犯他人著作权之外,还存在哪些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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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例】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出版活动进行管理,管理对象包括各种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制作单位和发行单位。
出版单位必须执行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制度、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出版物质量管理制度和出版物样本送交制度等。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部门规章对这些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如《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图书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材料质量和印制质量四项。任何一种图书,只要其中两项的质量不合格,图书成品的质量就属不合格。就图书编校质量而言,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应在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的60天内全部收回。图书编校差错率是指图书的编校差错数占全书总字数的比例,用万分比表示。图书总字数的计算方法一律以该书的实有字数为准。图书编校差错包括文字差错、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差错、格式差错。不同差错的计算标准不同,例如: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错误,每处计3个差错;正文中的一般性别字,每处计1个差错;数字用法不规范,每处计0.1个差错,全书最多计1个差错;标点符号的一般错用、漏用、多用,每处计0.5个差错;图、表的内容与说明文字不符,每处计2个差错。该文件还规定了对图书质量的奖惩措施,如对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出版内容不合格图书的行为人要予以民事处罚等。
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文件和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活动作了规定。例如:民营企业不得从事书刊印刷经营活动。出版单位委托印刷书刊,如果承印单位与出版单位不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必须依法与承印单位签订合同;如果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就不必签订合同。出版单位委托复制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应该出示出版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提交由省级新闻出版局统一印制的复制委托书。国家对出版物的发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都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查批准。国家对出版物的进口有专门规定,如出版物进口业务仅限国有独资企业经营,且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查批准。通过国际著作权贸易方式引进出版的各种出版物,其发行也须遵循国家关于出版物进口的规定。
【思考练习】
请阅读分析以上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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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例】
著作权随作品的发表而产生,其内容包括人身权、独创权和财产权。除了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所以作者就是著作权人。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后,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作品随之进入公有领域。例如.某部小说的作者去世已满30年,出版单位便可以自由地出版该小说而不必征得该小说著作权继承人的许可,只要按法定标准的50%向其支付报酬,也不必署作者姓名。然而,对于尚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出版单位如果要以出版方式使用,必须依法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项条款是许可使用的时间长短,这应符合法定许可的时间--3~8年。互联网出版的蓬勃发展,将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推到了突出位置。这项权利是著作权人重要的人身权利之一,出版单位不能擅自使用。例如,既使甲出版社已经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图书形式出版了某作品,如果著作权人在出版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也允许甲出版社把该书用于互联网出版,甲出版社就不得将该书转换成数字化产品在互联网上传播。否则,甲出版社就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须承担停止侵害、销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思考练习】
请阅读分析以上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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