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与B公司于2001年11月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但2005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不景气,2005年底开始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一般都要迟发两个月以上,并且工资远低于其他同类公司,因此林小姐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林小姐不能以( )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 A、公司生产经营不景气
- B、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 C、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同类其他公司
- D、公司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林小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
- A、不符合劳动法律的规定
- B、不违反劳动法律的规定
- C、应当经过公司批准,否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D、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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