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临床三基(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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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分类管理法

正确答案:我国于1999年7月颁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第一批)》,以法规形式对药品分类加以论述和界定,实现了我国医药管理事业上的又一次飞跃,标志着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正在建立,为全民享有健康保障、合理分配医药资源、减轻国家经济负担提供了保证。 非处方药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一般公众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非处方药在美国又称柜台发售药品(ovEr thE CountEr DruG),简称OTC药。这些药物大都用于多发病、常见病的自行诊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头痛、发热等。为了保证人民健康,我国非处方药的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中标注了警示语,明确规定药物的使用时间、疗程,并强调指出"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 非处方药由处方药转变而来,是经过长期应用确认有疗效,质量稳定,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的药物。不过在非处方药中,还有更细的分类,红底白字的是甲类,绿底白字的是乙类。甲乙两类OTC虽然都可以在药店购买,但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乙类非处方药除了可以在药店出售外,还可以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不过,由于我国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久,故乙类非处方药暂不实行,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全部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因此,服用非处方药一定不能随意,最好提前咨询医师。 任何药物都有毒副作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非处方药物较为安全,也是相对而言的。如果病因不明,病情不清,则以不用非处方药物为好。若用药后不见效或有病情加重迹象,甚至出现皮疹、瘙痒、发热、哮喘以及其他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药,去医院诊治。 非处方药规定实施后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每隔3~5年要进行一次再评价,推陈出新,优胜劣汰,确保OTC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随着医药科技的发展,新药大量上市,对每一种OTC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有的处方药不太可能成为非处方药,但经过改变剂型或减小规格剂量后也可能变成OTC,也就是说把那些性能更优良、更安全有效的非处方药增补进去,淘汰一部分过时的非处方药。目前世界OTC的主要类别有以下6种:解热镇痛药、镇咳抗感冒药、消化系统药、皮肤病用药、滋补药、维生素、微量元素及添加剂。而下列几类药物可能经转换后上市成为OTC:止喘药、口服避孕药、肌肉松弛药、心血管药(不包括钙拮抗剂)和抗感染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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