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题,通过考试没问题!

公共基础知识

题库首页>医疗招聘公共课>公共基础知识

王甲、李乙是东方大学法学院大四女学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损失。学校做出决定对二女生予以严重警告,全校通报批评并各罚款200元。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为由,拒绝授予学位。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
  • B、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有权做出以上行政处罚
  • C、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销学校的处罚决定
  • D、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
正确答案:B
搜题找答案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