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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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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陈某的三角刮刀,并将陈某推倒在水泥地上,陈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陈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是防卫过当
  •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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